关于发布2017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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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文件

雅市科函〔2017〕6号


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关于发布2017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飞地园区、各县(区)科技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雅安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市级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办法,特制定《2017年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雅安市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按照《2017年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设置的计划类别申报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进入“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yakjj.tccxfw.com/),仔细阅读《指南》,按通知要求申报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进入“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akjj.tccxfw.com/),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单位注册和个人注册并进行身份认证,最后完成项目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项目归口部门审核。

2.归口部门汇总、审核、报送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归口部门将汇总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五份,连同一份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发展计划科受理。

     三、 申报要求

1.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 联合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须提供有效合作协议。

3.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申报雅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雅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雅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筹)组建、雅安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项目须出具县(区)政府初审意见。

5.申报项目应严格按指南要求申报,不符合指南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单位: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发展计划科)

项目受理时间:2017年2月13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B711)

联系人:李映红、许卫东   电话:0835-2223138

 

附件:2017年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13日

附件

2017年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强化我市主导产业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结合2017年科技工作,特制定2017年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仅限市本级、雨城区、名山区)

  (一)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与科技扶贫工作相结合,支持农业新品种选育、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农产品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研究等项目,推进节能降耗、农机装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循环农业等新技术新品种的技术攻关、集成推广和应用,支持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成果;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和特色主导产业的科技示范。

(二)社会发展项目。支持医药卫生、资源、环境、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研发。推进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职业病等的防治研究以及诊疗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支持艾滋病、性病、血吸虫和尘肺病防控技术攻关和市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开展资源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技术的研究与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加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保密技术、禁毒、计生等先进技术在市内的应用示范,提升生物医药技术水平及产业化技术的研究。

(三)软课题研究及科普项目。围绕雅安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发展规划、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科技支撑,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研究,开展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公共安全、科技文化、科技人才培训、科普书籍编著、科普活动宣传等重大民生课题研究。

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仅限市本级、飞地园区、雨城区、名山区)

(一)支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示范,重点支持四大骨干产业(清洁能源、新材料、机械制造和农产品加工)和六大特色产业(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碲铋合金及晶体材料、精细化工)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示范。

(二)支持获得科技进步奖项目。支持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示范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补助项目

(一)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条件和创新能力的行业优势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建设。

(二)技术创新联盟建设。重点支持四大骨干产业和六大特色产业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三)科技服务业能力建设。支持科技服务业领域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信息资源服务、科技文化融合、创业孵化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科技服务业能力建设。

四、市校合作项目

围绕全市农业“5+3”特色优势产业,结合科技扶贫,开展新品种选育、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农产品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研究与推广。

五、专利实施与促进资助专项

(一)专利实施专项。

(1)支持符合我市产业政策,掌握关键核心专利、市场空间大、成长性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拥有有效专利,无专利纠纷,并已开发成功的专利实施转化与产业化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设立专账管理、严格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用好专项资金。

(3)重点支持国、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的重点专利项目的实施与产业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及省级以上试点园区企业的专利转化。

(二)专利促进专项。

支持涉及我市知识产权(专利)战略实施,推进企业、园区、县域、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的项目。重点支持

符合促进我市专利信息利用与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专利)理论及战略研究、知识产权(专利)宣传培训与人才培养、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与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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