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科技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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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雅 安市财政局                              
雅市科〔2013〕14号
 
雅安市科技局  雅安市财政局
关于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
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效率,管好用好科技项目经费,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2013年市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度国、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
    二、检查内容
    依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计划资金管理相关办法的要求,重点是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环节。具体检查:
    (一)是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二)项目实施进度是否达到任务书要求;
    (三)项目实施重大情况是否及时报告;
    (四)是否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
    (五)是否及时拨付资金;
    (六)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七)是否存在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问题;
    (八)是否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九)自筹经费是否到位;
    (十)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
    (十一)是否存在其他违规问题。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5月20日前,县(区)科技、财政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自查面务必达到100%。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并整改到位。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抽查和督查阶段。9月30日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工作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提高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在促进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
    (二)各县(区)科技、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本级的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制度进行检查,不走过场。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及时解决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
    (四)要认真做好此次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做好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工作。
 
 
 
      雅安市科技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13年3月1日                    
 
    (联系人:李映红 许卫东 联系电话:222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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