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建设,依据《雅安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和目前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现状,经研究,决定启动组建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重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申报单位科研活动应突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引进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依托单位为雅安市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在雅安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且具有法人资格。合作单位可以为市属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建设依托单位应在雅安境内注册满2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依托单位及实验室主研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或“黑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
2.市级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应在本单位(学科领域)已运行两年以上的原有的实验室(技术研究与开发部门)基础上进行申报,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到300万元以上,且仪器设备满足基本的实验研究需求。
4.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科研助理不少于1人),其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对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参与实验室建设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并优先给予支持。市属高校、医疗卫生单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具有培养或合作培养研究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能力。
5.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纵向和横向联合,聘用专业技术学会(协会)的理事、主任委员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科研人员到实验室任职。企事业单位引进、兼职的高层次科研人员,年度累计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的,可按本单位固定人员1人计算,其余按流动人员填报。
6.实验室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省、市级科研任务的能力,已取得一定数量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7.主管单位、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能够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经费。
(二)分类条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原则上其在所属学科领域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或具有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条件和基础,具备良好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在本领域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的,研究水平在本领域处于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具备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能力。
2.依托企业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科研创新实力;立足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研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2年以上,具有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行业标准制定的能力。
3.企业可以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但本单位科研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双方必须有合作协议,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责任分工以及各成员单位在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申报推荐指标
每个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可推荐申报重点实验室1家,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市直单位原则上可独立或联合申报1家。
二、申报领域
(一)现代农业相关技术领域。
(二)气象、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卫生和健康相关技术领域。
(三)机械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相关技术领域。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应符合申报学科领域。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研究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二)已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得申报。医疗卫生单位临床治疗学科不得申报。
(三)市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四)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科研成果)应与实验室研究内容相关。
(五)有合作单位或者外聘专家的,应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或聘书等。
(六)市级重点实验室名称原则上统一按照“雅安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和“雅安市XXX(核心研究方向)(联合)重点实验室”的方式命名。
四、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申报程序
1.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必须通过网上系统。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aan.kjfw.vip),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未通过网上系统申报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2.申报书和附件统一进行书籍式装订,A4纸双面打印并标注页码,纸质材料一式3份。PPT音像视频汇报材料、申报书电子版由科技主管部门用u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和统一报送本辖区内申报材料并附推荐意见。市直单位根据所属领域经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二)申报时限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下午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B711室。
联系人:龙翊
联系电话:0835-2223138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