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转移支付专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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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开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促进灾后恢复重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下达了我市省级转移支付专项项目资金。因为资金下达紧急,项目实施进度要求高,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符合项目申报具体条件和要求,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应明确各自工作责任,须附合作协议,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优先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4.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

5.有到期未验收的四川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牵头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6.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环保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未验收的项目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推荐单位要求

各推荐单位和项目归口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雅安市科技管理系统统一推荐,并出具推荐函。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项目类别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1-2年。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二、申报条件

(一)重点支持范围。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推动的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并结合地震灾后恢复产业重建和公共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开展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

(二)重点支持的领域。一是围绕民生和社会发展,支持地震灾区地质灾害治理、安全应急技术监测应用、野外救护科研平台建设及相关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聚焦川西医养中心建设,支持我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灾区群众抗击新冠病毒和重症临床应急处置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二是围绕“3+3”现代制造业新体系(构建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特色消费品三大支柱产业,布局发展电子信息、储能及钒电池、氢能三大新兴产业)和大数据产业,支持有研发能力的规上工业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围绕农业“5+3”产业体系(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5大特色优势产业及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3大先导性产业)和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地震灾区农业产业恢复重建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四是围绕“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和“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建设,聚焦区域经济和文旅产业发展,开展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

(三)项目支持类别。一是重点研发类项目,申报额度不低于30万,不超过80万;二是成果转化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80万,不超过200万。

(四)对符合以上三项要求的已入库省、市科技信息平台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五)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级各归口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申报推荐,全市项目支持项目总数不超过15个。

三、申报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aan.kjfw.vip/),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至项目归口部门。

(四)归口部门汇总、审核、报送

归口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在网上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最迟在申报日期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向雅安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报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盖章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装订成册),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后果自负。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推荐审核责任,报送的纸质申报书应符合通知要求,签字、盖章、附件资料等齐全,市局将以归口报送资料开展形式审查,不再通知补交资料。   

四、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单位:雅安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项目受理时间: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18: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B711)

(一)申报咨询

1.高新领域项目

高新技术科 韩其利,电话:0835—2361500

2.农业领域项目

农村科技科 周敏,电话:0835—2222295

3.社会发展项目

科技管理科 许卫东,电话:0835—2361448

(二)申报流程咨询

资源配置科:陈建华,电话:0835-2223138 

(三) 纪检监督

局机关纪委:龚喜霞,电话:0835—2222294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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