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停止对2018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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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市科函〔201857

各县(区)科技知识产权局、经开区发展投资局、市级各部门、相关单位及专利申请人:

为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充分发挥专利制度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 号),《意见》规定专利资助政策实行“授权在先、部分资助”原则。今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先后下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8〕27号》、《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川知办〔2018〕87号,对各地执行专利资助政策情况进行督查,明确规定专利资助范围仅限于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对于未授权的国内专利申请,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财政扶持,对未按《意见》执行的限期进行整改。

目前我市的资助政策是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不符合《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 号)文件精神,需要修改完善。为此,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1月1日以后申请的专利不再进行申请阶段的资助,具体相关资助政策待修改完善后发布。

特此通知  

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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