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一、职能简介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五)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七)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估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八)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发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上报争取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机制。拟订出国(境)科技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外国人来雅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省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认真抓好科技项目工作。一是按照省科技厅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工作部署要求,积极跟踪已经申报的国、省科技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落地雅安。二是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按照《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好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三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尤其是加大对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管,始终保持跟踪指导,确保财政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保证科技项目顺利开展,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二)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一是积极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备案工作,力争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以上,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培训会,指导帮助企业高质量、高效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指导到期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复审认定工作。2021年,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完成170亿元,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和集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省、市科研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和企业建设市级研发平台,鼓励建成1年以上的市级研发平台提档升级,规范建设,提高水平,申报省级研发平台,柔性引进人才,开展关键技术攻关。2021年,力争新增市级研发平台2家,省级研发平台1家。二是积极培育潜在的科研平台。深入各县(区)走访调研,摸排企业现状,引导研发基础较好的企业做好创建研发平台的基础工作,为我市研发平台建设储备新力量。 

(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一是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实施15项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是深化与院校、科研单位,特别是与四川农业大学的合作,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结合。2021年,力争转化农业科技成果5项以上,推广新技术10项以上。三是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奖评选和提名推荐国省级科技进步奖等工作,争取2021年我市省级科技进步奖获奖数排全省前列。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力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完成5100万元以上,进一步活跃技术交易市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五)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一是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根据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下派科技特派员180人次以上,开展技术培训5000人次以上。二是巩固提升科技帮扶成果。继续推进科技帮扶产业示范,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巩固提升一批科技帮扶示范基地。2021年,争取省科技厅项目支持,在市本级和汉源县、石棉县、芦山县首次搭建“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科技+扶贫”的创新模式,为我市种植养殖户提供更直接、更精准、更便捷的科技服务和技术指导。

(六)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抓孵化载体建设。持续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建设,2021年,争取新认定市级以上孵化载体2家。二是持续优化提升市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等孵化载体的服务功能,通过开展创业巡诊、场内外项目孵化等形式,服务更多的创新创业者。2021年,全市孵化载体力争入孵企业50家以上,孵化出园企业20家以上。三是积极办好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争取全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20次以上,积极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七)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科普宣传工作。一是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公众不断提高科学防疫能力。二是结合三月科普活动月、五月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积极开展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提升群众的科学素养。2021年,力争各类宣传培训1万人次以上,科普受众达到20万人次以上。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坚持政治机关定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抓好反腐败工作,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科技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科技局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1125.6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预算经费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科技局2021年收入预算1125.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5.28万元,占5.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0.37万元,占94.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科技局2021年支出预算11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7万元,占22.24%;项目支出875.28万元,占77.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科技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25.6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预算经费有所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0.37万元,上年结转65.28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05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科技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0.3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3.3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科技创新券经费80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988.89万元,占93.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7万元,占2.42%,卫生健康支出21.5万元,占,2.03%,住房保障支出24.31万元、占2.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8.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物管费等公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①申报国省科技项目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验收、评审,保障项目正常运行等;②科技拔尖人才奖励经费,人才培训培养,提升科技基础能力,壮大科技人才队伍。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80万元,主要用于:①科技专项经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与成果转化专项经费;②雅安市科技创新券经费,2021年度注册在我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符合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服务进行后补助;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市校合作项目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科技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95万元,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科技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6.66%。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支出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工作汇报及项目工作申报、调研等工作的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科技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科技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35万元,增长0.88%。与上一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科技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科技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78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78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技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预算支出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