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雨城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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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99个县(区)为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其中我省有13个县(区),我市雨城区是此次获评试点县(区)之一,也是我市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试点时限自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
    试点期间,市知识产权局将着力推动试点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试点县(区)“建章立制、着力宣教、服务企业、有所突破”的原则,结合县域工作实际,制定和实施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领导、目标考核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支持保障力度,部署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强县工程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努力运用知识产权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加快实现“两个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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