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知识产权局、飞地园区(经开区)发展投资局、市级相关企业:
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自主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局将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专利奖,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附件1)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申报条件,以及第十二条规定的专利和企事业单位,可参加四川省专利奖评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填报《四川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2),准备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形成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填写2016年度四川省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附件4)。
同时,准备与申报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申报书为word文档格式,所有材料压缩后以“申报单位名+专利名称”命名。
2.原则上同一参评单位同一年度只报一项参评专利。
3.申报单位应对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三、申报时间
2016年5月25日前,各申报单位统一把申报材料报送至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行政中心5B711办公室
联系人:龙翊、谭丽
联系电话:2361507
附件:1.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
2.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申报书
3.附件证明材料要求
4.2016年度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
附件1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激励
机制,促进专利技术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工业强省和创新型四川建设,根据《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每年
评选一次,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资助激励。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
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不超过 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由省人民政府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金。
第四条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坚持激励创新、重视保
护、注重效益、自愿申报、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评审委
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知识产权局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章 申 报
第六条 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实施项目
单位,均可向单位所在市(州)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申报。
第七条 申报条件
(一)专利权状态稳定。在申报之日前,申报项目单位已被授
予专利权的有效专利,权属明确,专利权法律状态稳定。属国防专利的须提供由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并附脱密的国防专利证书。
(二)专利创造水平高。发明创造水平高,专利技术方案对解
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促进本领域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程度较大,对本领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三)专利实施效益好。属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确定的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特别是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项目,已经在四川省境内实施成功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专利保护能力强。专利权利要求书及相关专利申请文
件质量高,申报项目单位对于该项专利的运用和保护,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
业化奖:
(一)失效专利,或被宣告无效的专利;
(二)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三)同一单位的同一专利项目获得过往届四川省专利实施
与产业化奖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给予激励的。
第九条 申报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应提交《四川省专
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申报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市(州)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省直主管部门作为专利
实施与产业化奖的推荐单位,应提出推荐意见,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荐材料的审核。
第三章 评 审
第十二条 评审标准
(一)发明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构思巧
妙,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本领域和本行业技术进步有突出的带动作用;专利技术或产品属于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关键设备,市场空间大、成长性好,在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专利已实施成功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申报项目单位实施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其年税利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评为特等奖。
(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
比,原创性较强,技术水平高,对本领域和本行业技术进步有重要的带动作用,或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原创性强;专利技术或产品属于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关键项目,市场空间大、成长性好,在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能够发挥较强作用;专利已成功实施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申报项目单位实施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其年税利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
比,构思巧妙,技术水平较高,对本领域和本行业技术进步有带动作用,或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原创性较强;专利技术或产品属于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培育项目,市场空间大,在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能够发挥较好作用;专利已成功实施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申报项目单位实施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其年税利额达1500万元以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四)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
技术水平较高,或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有较高水平;专利技术或产品成长性好,在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能够发挥较好作用;专利已成功实施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申报项目单位实施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其年税利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学者组成专业
评审组。由专业评审组对专利实施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提出获奖专利实施项目及等级的建议,报评审委员会。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评审组的建议,以投票表决
的方式,形成获奖专利实施项目及等级意见,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0天。
第十五条 对公示收到的异议,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复评。获
奖专利实施项目及等级意见,由评审委员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对申报单位弄虚作假、剽窃等不正当手段侵犯他
人专利权,骗取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收回证书,追回奖金,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对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专
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其推荐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八条 对在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的个人,由评审委员会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
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2
参评材料编号
四川省专利奖申报书
专利名称:
专 利 号:
参评单位:
推荐单位(盖章):
二○一六年 月 日
参评专利基本情况
专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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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利 号 |
| 授权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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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明 人 (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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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 (盖章) |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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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 电话: 手机: 传真: | ||||
联 系 人 |
| 电话: 手机: 传真: | ||||
参评单位 | (盖章) | |||||
通信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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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 电话: 手机: 传真: | ||||
联 系 人 |
|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 ||||
实施情况 (可加行) | 实施单位 | 许可种类 | 许可金额 | 合同履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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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地区)申请专利情况 (可加行) | 国家/地区 | 申请时间 | 法 律 状 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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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专利技术(设计)状况
参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填写技术状况:(包括:1.专利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主要优点,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促进本领域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程度,对本领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的作用;2.专利技术或产品属于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关键设备情况;3.专利技术或产品的市场空间、成长性,以及在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能够发挥的作用等的描述。)
参评外观设计专利填写设计状况:(包括:1.结合外观设计视图或者照片描述设计方案及设计要点,与现有设计的区别;2.结合产品在创新、质量、功能、人机、安全、环保、时尚及文化性等方面进行文字描述;3.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情况,产品的市场空间、成长性,以及在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能够发挥的作用等的描述。)
(可续页) |
参评单位实施参评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
经 济 效 益 | 时间 项 目 | 累 计 (实施日至2015年底)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产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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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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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利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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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税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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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出口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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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单位实施参评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情况,以及许可转让他人实施情况)
各项经济效益核算说明(或列表):
(可续页) |
参评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参评专利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情况:(包括:对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消除公害污染、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医疗保健、保障国家和公共安全、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引领消费习惯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详细说明,如能采取定量方法说明的均需有具体数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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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专利保护情况
参评专利及其配套专利保护情况:(包括:采取何种措施保护专利权,如何通过专利保护提高产品市场自由度、扩大市场份额;在各有关知识产权纠纷中,如何利用专利权提出合理诉求,获得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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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专利获奖情况
参评专利获奖情况:(包括:何时何地获何种等级的奖励及其颁奖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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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其他情况:(如申报单位构建或加入专利池、专利联盟及制定标准的情况;许可情况;质押融资、出资入股等投融资情况;是否参加专利保险;其他需说明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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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实施单位实施参评专利的状况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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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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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 计 经 济 效 益 | ||||||
实施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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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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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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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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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税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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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出口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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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栏目的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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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专利产品图片或照片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图片(照片)4幅,外观设计专利4-6幅,并各附20字内说明。 |
专利权人和参评单位声明
本单位(本人)自愿申报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对提供的所有数据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目前,参评专利无下列情形之一: 1.失效专利,或被宣告无效的专利。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 3.同一单位的同一专利项目获得过往届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给予激励的情况。 (所有专利权人和参评单位均需声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填写此表的专利权人需提供授权声明,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专利权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第二专利权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其他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
参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
推荐单位意见
根据《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我单位对该参评专利参评材料进行了审查,内容属实,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参加四川省专利奖的评选。
推荐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参评专利基本情况、参评专利技术(设计)状况、参评单位实施参评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参评专利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参评专利保护情况、参评专利获奖情况、其他情况说明等由参评单位负责填写。其他单位实施参评专利状况由其他实施单位填写。专利权人和参评单位声明表,由所有专利权人和产品单位签字和盖章。
二、参评专利基本情况表中:
发明人的地址指第一发明人的住址,专利权人的地址指第一专利权人的地址;
实施状况一栏,“实施单位”分栏中,应填写实施该专利的单位(专利权人、被许可实施单位等);
“许可种类”、“许可金额”“合同履行情况”分栏中,专利权人自行实施的,不用填写;经许可实施的,许可种类可填写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分许可等;
三、参评单位实施参评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是指参评单位自己实施或许可转让该专利,直接取得的各类经济效益指标的累计或年度情况;其他单位实施专利状况,主要实施单位(参评专利基本情况表中所列实施单位)原则上都应分别填写,其中:
“实施”是指该专利技术应用于生产实践,包括专利授权之前的运用和授权之后的运用。
“新增销售额”是指实施该专利新增加的销售额,以实际出厂价格计算。
“新增利润”是指实施该项专利新增加的盈利。
“新增税收”是指实施该项专利新增加的上缴税金。
“新增出口额”是指实施该项专利新增加的出口额,按人民币填报。
四、申报书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计截止日均为2015年12月31日。经济效益方面的数字须以参评单位或实施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需加盖单位财务章,并提供原件;社会效益指已实际产生的效益。
五、效益数据的来源、计算方法、公式可另附材料说明。如有间接或潜在的经济效益,也可说明,供评审时参考。
六、若纸张不够,请加页。
附件3
附件证明材料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复印件,许可实施的需有专利实施许可备案登记证明及合同,以及有效专利证明或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三)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出具上一年度及以上年度本单位实施参评专利获得的税利核算证明,以及同年度缴税证明、审计报告等。
其它证明实施参评专利重要性和取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材料。
(四)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或审批的产品,需出具法定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对形成国家或国际标准发挥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参评单位属于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大企业大集团、创新型企业、重点进出口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六)参评专利列入省级及以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高新技术新产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证明材料、或鉴定材料。
(七)参评单位注重专利维权保护,依托专利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重要作用等方面材料。
(八)参评专利获得省级以上激励的证书或文件。
(九)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
(十)评审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4
2016年度四川省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
推荐单位名称: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参评单位 | 2015年参评单位实施参评专利取得的新増税利额(万元) | 截止2015年参评专利实施累计实现的销售收入(万元) | 专业领域 | 获奖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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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领域按照:机械、电子信息、光电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通信、化工、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生物医药、材料工程、农业、创意设计等学科,特别是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七大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