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科知局组织学习《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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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2日,芦山县科知局组织学习《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由副局长何雨帆领学,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学习。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此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修订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的出台,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四川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我局干部职工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深入学习贯彻此法,提升自身思想认识、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为四川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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