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92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5月9日8:00至6月8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2年5月25日18:00前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典
联系人:贺 婧 028-86657015
邮 箱:kjtsf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