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科学技术局等8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的通知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等8部门
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协会、社科联、市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科监〔2019〕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雅安市新闻出版局
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雅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雅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9年12月11日